云南省開遠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云2502破申預1號之二
本院根據湖北萬域投資有限公司的申請于2025年12月8日決定對云南承坤電力有限公司進行預重整,并依法指定北京德恒(昆明)律師事務所及北京德恒(深圳)律師事務所組成聯合體作為臨時管理人。
2025年12月12日,本院發布《關于招募云南承坤電力有限公司預重整投資人的公告》,報名期限自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止。截至報名期限屆滿,僅漢成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向云南承坤電力有限公司臨時管理人遞交了報名文件并繳納了預重整保證金;臨時管理人未收到其他預重整意向投資人的報名。
經審查,漢成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的資格符合招募公告要求,本次預重整投資人的招募程序符合相關規定,本院確定漢成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為云南承坤電力有限公司預重整投資人。
特此公告。
開遠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